EB-5 投资移民与签证简介透過美國生活公司進行 EB-5 投資是您獲得美國綠卡的快速便捷管道EB-5 投資移民簽證為移民投資者成為美國合法永久居民(綠卡)並最終成為美國公民提供了最靈活的途徑。EB-5 投資者綠卡資格規定主要要求投資規定金額的資金,並且須提供資金來源合法的證明。如果向目標就業區(TEA)(這些地區的失業率為國家平均失業率的 1.5倍)或偏遠地區投資,規定的投資額為 50 萬美元,其他地區的規定投資額則需 100 萬美元。EB-5 簽證對年齡、教育、商業經驗或語言都沒有設限,無論投資者的 EB-5 投資地點在什麼地方,都可以按照自己的意願在任何地方生活和工作,而無論您的 EB-5 投資所在地在哪裡。 EB-5(「第五類優先就業型計劃」的簡稱)投資簽證由美國移民局(USCIS)管理。1990 年,美國政府首次根據《美國移民法》(INA)第 203(b)(5)款的規定設立了這個簽證計劃,旨在鼓勵經濟開發計劃和創造就業機會。《1990 年法案》要求每名投資者為美國直接創造 10 個就業機會。1992 年 10 月 6 日,美國政府根據《公共法102-395》的第 610 節規定,制訂了區域中心試行計劃,透過設立「區域中心」進一步鼓勵 EB-5 類別的移民和投資。 什麼是區域中心?區域中心是由美國移民局指定有資格接受移民投資者資本的地理區域。區域中心計劃的主要優勢是投資人可以借助間接就業(即採用經批准的經濟預測模式)而不是直接就業(即雇用全職員工)。 要獲得 EB-5 區域中心認定,發起人必須向美國移民局提交計劃書,計劃書上詳細列明投資計劃將如何實現經濟增長、商業目標、創造就業機會和資本承諾的目標。區域中心可以著重於其地理區域內的一項投資或開發多項彼此之間無關聯的投資機會。美國生活公司在美國成功地管理 10 個經聯邦批准的區域中心。 從作為永久公民首次進入美國之日起,EB-5 投資者收到有效期為兩年的「條件式」或臨時綠卡。簡言之,只要區域中心基本上遵守其商業計劃,並完成創造就業機會的要求,投資者即可獲得「條件式」或臨時綠卡。取決於美國移民局處理時間和申請人的文件資料的品質而定,獲得永久綠卡的整個過程需要 3-5 年的時間不等。 選擇適合的 EB-5 區域中心投資非常重要。如需瞭解我們為投資者辦理永久綠卡及實現投資報酬的成功業績,請隨時聯絡與我們聯絡。點擊此處瀏覽 EB-5 簽證流程。 |



